续签证遭拒 绩优华裔女生申覆核成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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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名国际学生在卑诗省念专上学院,因所持的是学生签证及实习工作签证,规定学习及实习工作的时数必须各佔一半,由于成绩优异,获学校豁免五门课,她在申请延续学生签证时,却被移民官指其实习工作时数多过学习时数而拒绝。她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并成功争取得重新审核签证机会。

  来自马来西亚的黄家宝(Michelle Wong Ka Po,译音),在本省一间私立学院念商科,课程包括980小时学习,以及980小时实习,她所持的是学生签证(study permit)及实习工作签证(co-op work permit),根据签证要求,学习时数及实习时数须各佔50%。不过,由于她成绩优异,获学校豁免选修五门课,导致她的学习总时数只有802至826小时,但实习时数则维持在980小时。

  当学生签证到期时,黄家宝申请续签却被拒绝,移民官的理由是,不认为她是真正的学生,因为她实习时数的比例佔了54%-55%,不符合学生签证及实习工作签证的要求。她后来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。

  法官在判词中说,移民部当然可以拒绝向假留学、真打工的人发出签证,但在法律角度来说,因豁免学科导致学习时数比例降至低于50%,并不足够证明申请人有滥用实习工作签证的意图,移民官必须提出更有力的证据,才可作出拒签的决定。

  法官又认为,个别学生因为成绩优异或已达到某些学术条件,获就读学院豁免他们选修某些科目,是常见的事,这些豁免不会影响课程的完整性。法官还举例说,一个母语为法语的学生,就可以豁免选修168小时的基本法语课程,如此这名学生也会出现学习时数只有802小时、实习时数980小时的情况。故此,法官认为,移民官不能单因学生获豁免几门课,就拒绝其签证更新申请,移民官应至少让申请人有解释的机会,因此判黄家宝司法覆核成功,案件发还另一名移民官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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