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人“怪兽屋”市选热议 攸关新旧业主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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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怪兽屋」争议是满地宝和高贵林市的热门议题。(满地宝市府提供)

  在温哥华、本那比、素里分别经历了「怪兽屋」(monster houses)入侵多年之后,高贵林、满地宝今年亦受到「怪兽屋」的冲击。有居民投诉「怪兽屋」严重破坏景观,进而在社交媒体发起请愿活动,引起市政府和市议员重视,举行市民会议谘询公众意见,市议会更作成决议,要求市政府对是否限制「怪兽屋」提出建议。明报记者王介中

  「怪兽屋」成为三联市今年市选的热门议题之一,几乎所有候选人都赞成藉由修改土地变更申请及建筑附例,对「怪兽屋」采取适度规范,但不会禁止兴建大型房屋。

  如何规范才算「适度」?究竟多大的房子才算是「怪兽屋」?社区内似乎尚未达成共识,预料高、满两市在明年提出研究报告之后,将再度掀起争辩。

  二、三十年前香港移民在温哥华盖大屋,被本地西人冠上「怪兽屋」之名。三联市市民相对较为客气,以「巨屋」(mega houses)来称呼那些体积超庞大的房屋。市民作出的投诉包括,巨屋将原本享有的景观完全遮挡;巨屋的造型与社区内其他房屋格格不入,非常碍眼;巨屋阻挡阳光,令到隔邻房屋变得阴暗;巨屋过高,令到隔邻房屋的私隐受到侵犯;巨屋令到社区内停车变得困难等。

  受到投诉的巨屋多建在艾尔寇路(Ioco Rd.)沿线,以及区域内的西南区旧社区,包括Moody Centre、Glenayre等地。蟠龙山(Westwood Plateau)、传统山(Heritage Mountain)等新社区虽然亦有不少大型房屋,但由于当地是新开发社区,巨屋出现之后,没有传统房屋作比较,居民对巨屋早习以为常。

  目前,满地宝和高贵林都在研究是否、或如何对所谓的「怪兽屋」设限。

  根据满地宝的建筑附例,独立屋以三层为上限,高度不能超过35呎,住屋面积不能超过土地面积的50%。未来可能提出的政策包括,房屋高度不能超过34.5呎(10.5米),若房屋某一层的高度超过12呎(3.6米),住屋面积就会进一步受限。

  另外,亦可能增加市民的请愿机制,例如本那比在1990年代修改附例,允许社区居民向市政府提出修改变更土地,社区内有50%的市民提出,市政府就必须研究。

  在高贵林方面,讨论的方向包括针对部分旧社区采取较为严格的建筑附例,而非全市统一的标准。高贵林市政府建筑许可部门主管和部分市议员认为,采取全市统一的高度和密度限制可能会引起后遗症,何况某些新社区居民根本不反对大型房屋,较为适当的作法是针对不同社区采取不同的规范。

  今届市选对「巨屋」、「怪兽屋」的讨论并没有出现一面倒的反对言论,有候选人质疑,「业主是否有权要求其他业主盖什么样的房子?」、「所谓的景观(view)是否是一种受到保证的权利?」

  三联市社区报纸Tricity News的社论指出,市议会必须在新、旧业主的权利之间取得平衡,而且市政府不可能规范「品味」(taste),一个人眼中的丑怪房屋,很可能就是其他人的梦幻屋。

  肯定的是,「巨屋」议题在未来四年将会继续存在,满地宝和高贵林市政府都将在明年提出接#还经过市议会的辩论及漫长的公众谘询程序,这些都是新一任议会成员将面对的重要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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