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端天气未能上班遭拒付薪酬 5年官司讨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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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端天气未能上班遭拒付薪酬 5年官司讨薪

风雪天气 图文无关

爱德华王子岛一名税务局职员在暴风雪吹袭期间,因路面危险情况无法返回公司,被管方扣薪。他为此打了5年官司,最终于周四获胜诉,成功讨回3.5小时薪酬。此案例对每名需在恶劣天气下返工的打工仔来说,可被认为是一场精神上的胜利。

来自爱德华王子岛萨默赛德(Summerside)的史密斯(Leslie Smith),每天花一小时到沙洛城(Charlottetown)税务局上班。事发当天暴风雪吹袭,史密斯清晨7时许离开寓所,但在铺满积雪的道路上费力开车25分钟,并见到一部四驱车被困在路沟内,于是决定打道回府,直至早上约11时30分,在剷雪车清理车道积雪后,他再次上路,最后仍觉得公路不安全,并无返回办公室。而税务局当天早上办公,下午1时因恶劣天气而提早关门。

加拿大税务局决定,只发下午提早关闭的4小时工资及1小时努力尝试返工的工资给史密斯,但拒绝政府其余3.5小时薪酬。他不服,遂于2013年12月4日向联邦公共部门劳工关系及就业局(Federal Public Sector Labour Relations and Employment Board)提出申诉。史密斯引用集体协议其中一项条款指,员工可在以下情况获得"请假薪金"(leave pay),当某些不受员工控制的情况妨碍其返工报到时,资方不得无理扣薪。

经过5年的官司,期间有关申诉曾多次遭到否定,最后就业局属下一个委员会审裁员戴格(Nathalie Daigle)周四宣判史密斯胜诉,同意有证据显示当时暴风雪吹袭,路面情况不安全,不利于驾驶,"他也不应在生命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,仍然在艰难路面上驾车上班"。

裁决表示,虽然管方表示史密斯事发时并无致电回公司,查询有关当天的工作安排,但另一方面,管方代表亦不知道管方是否已准备一套在相关时间的可能替代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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