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温哥华,收到法院要我候选陪审员的传票之后

温哥华港湾+-

在温哥华,收到法院要我候选陪审员的传票之后

  温哥华港湾(BCbay.com)专栏作者青溪:以前在美国电影中看到陪审团协助裁判法律案件的镜头,感觉陪审团是既神秘又遥远的事。没想到来到温哥华,电影里的镜头有日竟跃入我们寻常百姓的生活。

  陪审团具有现实意义是从几年前一位朋友的经历开始。她接到去做候选陪审员的传票,不知如何处理就来找我。然而那时,“陪审团”于我还仅是一个词汇而已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我,只好照着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如实反应朋友情况,说她不想做陪审员,结果电话那头一点没为难我们就同意了。

  放下这件事后,我没把候选“陪审团”当回事,也从未想到自己会和陪审团沾上半点关系。直到四月初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,看见上面写着:陪审是公民义务,不尽该义务或无故缺席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,我才不知所措起来。原来,“陪审团义务”离我们并不遥远。

  要不是怕跑远路,我倒不介意当陪审团员。可不知为什么,看信后第一反应却是找个理由推脱掉。我想来想去,却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,只好硬着头皮参与,并跑去学校办公室汇报。

  正和秘书说着的时候,恰巧另一位年轻教师走过来。“三个女人一台戏”,于是,办公室前台陡然热闹起来,她们俩不约而同选择去,尤其是秘书讨论得满脸兴奋,恨不得接到信的是她:“我想被选上,至少我可以知道当陪审团是什么感受。”搞得我以为大家都想当陪审团员呢。秘书的想法和我儿子不谋而合,当他得知我要参加陪审团员选拔后,尖声喊道:“哦,我妈妈要去当陪审团咯”。其实,接到信件才是第一步,是否有机会被选上,还另说呢。在她俩的忽悠下,我对当陪审员有点动了心。

  传票上要求我在5月31日9点15分到达新西敏法庭尽候选陪审团员义务。我没在意信函背面红色“收到信函10天之内要回复”的提醒通知。于是,这封信在我包里躺了一个多月,天天跟着我上班下班。我提前一周向领导请假时,她告诉我她以前也收到过传票,直接拒绝出席。因为她是部门领导,要照顾父母不在身边的未成年国际留学生们,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孩子们。她还说,我没有她这样充分合理的理由,不去不行,但也暗示我能推就推。

  我因为没在规定期限回复担心要承担法律责任,当即上网回执履约,并于翌日电话确认。拨打电话是我诚惶诚恐,一听到对方说话首先道歉,说自己读信不仔细没注意背面的通知,没想到警官态度很温和,连说好几个“没关系!”然后确认了我的个人信息,告诉我只要到时到场即可。真是有惊无险!

  和政府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法律的事含糊不得,我提前15分钟就到场。原以为自己到得早,谁知还没上楼,就看见二楼走廊上人头攒动,看这架势,我猜除自己外,还得再有20几人参加吧?上得楼去,才发现自己太低估政府的排场了。我粗略数下,9点10分时已有120位候选人到场。只有大约40人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,大部分人只好挨着四周的墙站着。我很羡慕一位华裔青年,他来得晚,却有备而来,勉强找了个空隙后,麻利地从包里抽出张折叠椅径直坐下。此后仍陆陆续续不断有人来,我估计当天至少有150位左右的候选人。

  时间一到,一位看似友好身材略胖的男警官出来为我们办理登记手续。登记分为网络登记和人工登记两种,没带传票的要凭驾照进行人工登记。警官告诉我们一登记完,我们就变成了传票上的号码,没人会喊我们的名字,所以要牢记代表我们的数字。

  接下来,我们被请去一楼法庭等候区。过了好久,负责人工登记的女警官过来把大家请去等候间。我数了一下,我们房间有60位,由于容量有限,另一批人在另一个房间等待。等待的时间真难熬,大部分人看手机,也有老年人读小说书,还有人学习,很少人轻声聊天,也有的看选拔过程的录像。来参加选拔的男女比例相当,什么年龄的人都有,据说所有来的人都是随机抽样决定的。

  偶尔,负责我们这组人的女警官会回答我们几个问题,在听说有人不想当陪审员后,她说:“除非你有理由。当然大家都有理由。不过,同时请别忘记,作为加拿大公民,你有义务做陪审员。请记住,这是你们的义务。”此言一出,大家稍稍静默下来。过了几分钟,一位年轻女士试探性小声问:“我无法放下手头的工作。”警官说:“很多人都要工作。”女士说:“我是自雇的,没人可以替代我。”警官听后,改变了态度:“如果你来陪审而拿不到工资的话,有可能会被免除义务。”原来所听说的参加陪审法院给工资、报销车费、提供免费午餐的信息,似乎是讹传,至少不太准确。拿原工资是有可能的,但工资并非法院出,而是雇主出,如雇主不愿付雇员工资,也不算违法。

  从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中我了解到,有的人觉得陪审太浪费时间,有的因领不到工资而不愿遭受经济损失,有的觉得陪审工作很无聊••••••加之警官的宣传,我搞明白了一个社会现实:绝大多数加拿大人都不想履行陪审义务。

  后来的候选过程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,几乎每个候选人都向大法官陈情表示参加陪审有困难。其中最一劳永逸的理由就是“不会英文。”这理由能让候选人彻底脱离下面的一切过程,连下次的复选都不用来了。第二个有力的理由是“我来这里老板不付我工资。”其它诸如“孩子小,需要我照顾。”“我要出差。””我是经理,我不在,手下人无法工作。”等等都是可以被法官考虑接受的理由。但是,理由接受是被接受了,却要坐到后面去等进一步决定。不陈情的人坐在法庭左侧的长凳上等候被审核挑选。

  排队等待审核的过程对我是个煎熬,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给个理由拒绝当陪审员。我在政府单位,工资不受影响,家里也无幼童要照顾,又不需出差,给什么理由才能被接受呢?我想,一如既往地实话实说吧:“我在公立高中工作,现在临近学期结束工作很多,领导希望我留守在岗位上,把工作完成。”我对自己的理由毫无把握,声音低得连大法官都听不清,他让我再说一遍,我提高嗓门说完后,紧张地等待裁决。大法官并不立刻回复,而是把问题抛给了其他几位坐在我身旁长条桌边的法官。有位男法官犹豫了一会,说:“这是个挑战。”我如释负重,脚步轻快地离开法庭。不料刚出门,那位女警官就说:“你今天可以走了,但6月21日还得回来参加其他案件陪审团员的复选。”

  她的话让我有点后悔刚才的陈情,但想到因此而不耽误工作,又觉得蛮开心的。过几天,我还要去参加候选工作,真不知届时给出什么理由,才能像这次一样幸免“中奖”。

青溪,中生代老移民,曾先后定居于多伦多,渥太华,温哥华,熟知并习惯当地的生活,对加拿大真情实况、对旅加中国大陆移民群体有生动、接地气的了解,现为兰里某公立高中国际留学生部助教,中国国内多家媒体撰稿人,专栏作者,致力于向中文读者介绍加拿大文化教育传统习俗、政策制度等等。“把我所知道的加拿大介绍给更多新朋老友”是其最大心愿。

(BCbay.com专稿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)
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