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年里必须住满4年 新《入籍法》造假罚1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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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移民部昨日宣布新《入籍法》居住时间要求6年住满4年,以及入籍考试扩大年龄,由14至64岁等新规定,将于6月11日(下周四)生效。

  移民部指出,新法所有改变已经落实,预计可大幅缩短入籍申请等待时间,今年4月1日之前送件的入籍申请,将可在明年3月31日前获得审批决定。

  移民部提醒申请人,新表格将于6月11日在移民部网上公布,凡是在6月10日之后申请而使用旧表格,将会退回给申请人。

  6月11日起生效的规定包括:

  ●成人申请必须在6年时间内住满1460天即4年,而连续4年的每一年,均必须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83天。

  ●14至64岁的申请人必须对加拿大地理历史常识认识,以及满足语言要求。

  ●成人入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入籍时声明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。

  ●入籍造假的处罚增至10万元,或是最高监禁5年。

  ●加拿大移民顾问规管委员会(Immigration Consultantsof Canada Regulatory Council)成为新管理入籍顾问的组织,只有该会成员的移民顾问、律师及公证人才能收取费用,接受委託提供入籍申请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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